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方案
根据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的指示精神,为推动学校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深化宣传工作,提高干部、教师、学生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
2、深化思想道德建设,提升教职工、学生的文明素养,落实德育实践活动。
3、深化校园环境建设,营造健康、绿色、美观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工作任务
1、做好创建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创建工作精神,提高师生对创建工作意义的认识。
2、根据创建工作测评指标,查找问题,细化措施,确保指标任务的落实。
3、加强校园环境建设,使校园室外环境美观整洁,室内环境优雅干净,校园文化积极向上。
4、加强师生行为规范教育,通过专题讲座,检查评比等方式,强化教职工师德文明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落实。
5、组织好德育实践活动,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形式多样。
三、组织机构
1、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任务指标,明确职责。
组长:雷永才、曹力
负责全校创建工作的领导及组织落实。
副组长:姜朝一、高俊英、周爽
负责所在校区(部门)创建工作
组员:李荣华、丁艳霞、郭燕萍、胡燕、郭会礼、程木昌、苏秋云、闫冉、李桐、周杰。
负责指标任务分解表和创建方案中所涉及的本部门工作的落实。
四、具体安排
1、大手拉小手,“创建文明家庭,打造文明朝阳”家庭签约活动。
2、分校区、分层次召开教职工、学生大会,宣讲创建工作意义及方案,提出工作要求。(4月中下旬)
3、学习内化文明朝阳人基本标准,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知识竞赛。(5月中下旬)
4、各校区组织开展“我身边的文明朝阳人”征文活动,并组织评选。(7月)
5、组织召开“文明,从我做起”主题校班会。(5月上旬)
6、组织开展“感动校园”阳光教师、优秀学子评选表彰活动。(3月—5月)
7、利用展板、大屏幕、校刊、横幅、广播、校园网等媒介进行创建工作宣传。(4月—8月)
8、继续开展“五好团队”评选工作。(7月)
9、组织好校本课程——人文讲座,进行国情教育。(4月中旬)
10、组织好心理辅导讲座及心理减压拓展活动。(4月、5月)
11、组织好毕业年级学生的毕业典礼,进行“尊师、孝亲、感恩教育。”(6月中旬)
12、落实党员“创优、争先”活动方案,完成党员帮扶计划。(4月)
13、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开展家长对学校办学质量满意度的调研工作。(5月下旬)
14、组织学生社团走进社区,参与文明城区创建活动。(6月)
15、积极开展校园环境建设。(日常)
四、工作要求
1、创建工作由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责任部门按照总体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抓好落实,做好各类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2、各校区要根据活动要求,做好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规范统一、完整有序。
3、全校师生对创建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校区要及时总结和发现活动中的典型,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到《信鸽》及校园网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