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的格式
上行文亦即向上级报送的请示或报告。其文头在眉首区要留出供上级领导批示签署意见的空白区,因此眉首区比一般公文为大。这种格式要求在一般公文格式的眉首区整体往下移 55mm,以保证发文机关名称与版心上边沿距离80mm。
由于上行文要由行文机关负责人签名,签名位置与发文字号在同一水平线上,为此发文机关的字号就不能放在正中位置,应左移至版心左边缘空一个字位置标识。负责人及其签名在版心右边缘空一个字位置标识。签发人姓名应用3号楷体。签发人与签发人姓名之间用冒号分隔。如上行文或下行文中有几个单位联合行文,则其格式与上、下行文格式相同,同是在发文机关名称栏应把多个机关名称顺序列上,后加文件二字,居中摆放。如联合行文单位过多,则要注意保证第一页有正文,如保证不了就只好缩小发文机关名称的字号。在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应列在第一位。单位领导人签名在联合行文时与机关名称排列一致。这时红色反线下移。
多个单位联合行文,其发文字号只有一个,也就是主办单位的发文字号。
下行文联合行文不需标识签发人和签发人姓名,因此其发文字号应列在中间。
主体区
包括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盖章、成文日期、附注等栏目。
公文标题
标识在红色反线下空二行字的位置居中对称标识。如标题字数太多可分一行、二行、或三行标识。采用字体字号为2号小标宋体。
标题标识
一般要包括三要素,即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部份内容。其中,发文机关名称除“请示”文种需严格标识外,其他文种有时可省略。发文机关名称标识时要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事由应把公文的主题内容高度概括成简明扼要的一段话,说明全文要点。文种则按新《办法》规定的13种文件选用标识。
标识标题时除要注意美观、对称外,还要注意标题中的用词和引用书名、人名、数字等不要分离。标题中除引用书名号或政治术语要加引号外,一般不用标注标点符号。
主送机关
也就是受文办理机关。要标识机关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主送机关标识在标题下空一行字位置,左侧顶格标识,后加冒号。如碰到主送机关太多,则要注意必须保证首页有正文。在这种情况下其主送机关可在此栏标几个,后加括弧说明其余主送见版记,然后将其余主送机关放置于版记处,“抄送”上一行标识。
正文在主送机关下一行字左侧空二个字标识。正文要求文字简练、明了,用词正确、概括,每自然段开始左侧空二个字书写。
正文中数字要用阿拉伯数字标识,计量单位全采用公制计量单位。但在标识词语中的序数词时,其数字标识仍采用中文大写。如“七上八下”、“五颜六色”等词。
印章
公文生效标识。但用印时要注意防伪。除油墨防伪外,印章盖章位置很重要,要求印章与正文之间不允许再加内容,因此控制印章与正文间3~5mm内盖章。由于这位置比较难掌握,则可控制在正文下一行字距范围内盖章。这样正文下也不好加文字内容了,保证了防伪。另外要求印章必须盖在成文时间上即印章应压成文年月日几个字上,防止空白印章。
成文时间
指公文被领导批准发布的时间。其年、月、日的标识,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中要标识为中文大写如“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不能称为“XX年11月21日”。这是一个特殊要求。一般公文的年、月、日标识位置在图文右侧距右侧空4个字的位置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