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县绿色志愿者协会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我县生态示范区的内涵,唤起公众参与环保事业的积极性,现特成立绿色志愿者协会。一、协会性质:
协会是由全县热心环保事业的公民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协会。
二、协会宗旨: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环保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县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对全县环保执法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协助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并协助调解环境纠纷,维护公民的环境权利,引导公民增强绿色理念,为创建我县有机食品基地县作出更大贡献。
三、协会的任务(业务范围):
1、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环境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各项维护公民环保权的活动。
2、向公民提供绿色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4、受理公民对环境方面的投诉并做好投诉调查、调解,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投诉信息,提出相关建议。
5、对损害公民合法环境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媒予以揭露批评。
四、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绿色志愿者推荐协商后选举产生,每届四年,理事会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名誉会长、顾问。
五、协会经费来源:
1、环保部门资助;
2、相关企业和个人赞助。
六、协会住所:
暂设环保局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