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县林业局护林防火工作总结
一、业务方面一、护林防火宣传任务的完成情况
xx年年,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森林公安分局等联合利用广播电视电影等宣传媒体采取拉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地宣传教育。年初与各乡(镇)、山区林场、林业工作站等护林防火成员单位发放文件10份、简报15份、领导电视讲话1次、拉横幅15条、出黑板报25块、宣传标语100份、护林防火宣传横幅150次,宣传单15000份,其中,汉文4000份,哈文11000份,护林防火宣传手册600份,永久宣传牌1块、木制宣传牌4块、电影录像20场次、发防火公告1次、宣传车次80次,形成人人都是护林防火宣传员,确保我区森林资源的安全。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护林防火基础。
一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乡镇和护林管护站要坚持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主要领导及带班领导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各护林站要求24小时坚持巡查,严格控制野外火源。二是实行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警及火灾时,各乡镇及护林管护站要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不报、瞒报、漏报、虚报火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坚持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在重点林区设立固定和流动防火检查站,加强对流动人员和特殊人群的管理,坚持申报、审批、监烧制度和野外火险隐患限期整改制度。同时,根据夏季旅游旺季毡房子增多,与用户签订《野外安全用火合同》,截至目前,签订合同30余份。四是加强内业管理,争取财政预算。将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预算纳入县财政预算,拨付给护林防火办经费xx0元。
三、加强护林防火的培训力度
开设了三期护林防火工作会议,由各乡镇、护林防火成员单位参加,重点学习了《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3.2”森林火灾情况的通报》,从思想上认清当前防火形势,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
四、召开xx年年护林防火工作会议
5月10日,在青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组织下召开《青河县xx年年护林防火工作会议》,此次会议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和地区护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县xx年护林防火工作,表彰先进,签定xx年年护林防火责任状,安排部署xx年年的工作任务,动员全县各方面力量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为主要任务,同时,对《青河县xx年森林火警火灾情况》和《xx年8起森林火灾重点案件国家林业局公布查处结果》进行通报。
五、积极开展清山活动
根据《青河县依法治理滥采乱挖维护边境秩序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主要针对进入林区、山区非法采矿、采药、狩猎,在山林中进行非法使用民用爆破物品、砍伐林木、破坏水源、毁坏草场、扑杀野生动物等严重危害全县生态环境和森林、草场安全的非法行为,进行依法治理滥采乱挖活动,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安排警力152人次,车辆30辆次,对小青河流域、大青河流域、查干河流域三个片区对治理区域实行由起点到边境一线、由有人居住到无人区的全面治理,确保治理工作不留死角。
六、森林火情的发生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气候异常,气温回升较快,风干物燥,随着天气转暖,人们在林区的活动日益增多,农事用火频繁,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林区火灾隐患比往年显著增加。今年累计发生6起森林火警(其中含河狸管护站2次)。一是6月4塔克什肯镇蒙其克村发生一起森林火警,过火面积10平方米;二是在6月22日,在阿热勒托别乔什尕吐别27林班11小班发生一起火警,过火面积达20亩,起火原因由吸烟引起;三7月17日青河县下青河营林区110小班拜兴桥北头右下,无过火面积;四是7月24日在青河县小青河营林区9a林班6小班,发生的天然火警时,火陷最高达14米,过火面积0.16公顷;五是9月12日在青河县下青河营林区92a林班3小班发生天然火警时,一棵大树着火,杂草烧死,无明火烟较大,过火面积75平方米;六是10月11日在塔克什肯镇蒙其克村发生一起森林火警,由保护区的人员在捡蘑菇乱丢烟头引起的,过火面积100平方米。累计损失1.2万余元,出警、人力达120余人次,车辆1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