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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报告会

12月5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京东宾馆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报告会,邀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反贪局局长杨沛林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韩索华出席了会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局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杨锐,中国中医科学院党委副书记仇芙林以及局机关和中国中医科学院处级以上干部160余人听取了报告。报告会由杨锐主持。

韩索华处长就当前治理商业贿赂的形势进行了介绍,并通过具体案例,对商业贿赂行为的特点进行了剖析,阐述了治理商业贿赂的目的和意义。他强调指出,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要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常的交易行为,正确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要求在专项行动中履行依法检察职责,查办商业贿赂案件。这说明打击并不是目的,只是治理的手段之一。要坚持教育、监督并重,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商业贿赂隐蔽性比较强,目的非常明确,且手段多样。在专项行动中,我们要严格分清罪与非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界限;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政策;注意采取良好的办案方式方法,坚持服务意识,注意维护发案单位的声誉。在对下一步工作方向,他提出,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调动和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首先要深化体制改革,通过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其次是强化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广泛地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政策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认识,形成反商业贿赂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四是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完善监控机制,改进监管方法,规范权利运行,增强透明度;五是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商业贿赂犯罪行为。

杨锐副书记在总结时指出,通过报告,我们对中央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理解更深刻了,得到一次治理商业贿赂、预防职务犯罪的生动教育,澄清了部分同志在一些问题上的模糊认识,更深刻地认识到商业贿赂对医疗行业形象的危害。在当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进行的形势下,同志们务必强化法律意识,深刻理解中央关于“教育大多数,解脱大多数,打击证据确凿的极少数”政策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我们必须认识到,即便在集中治理的专项工作结束之后,我们还要通过长效机制将这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以实际行动在社会上塑造医疗行业的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白衣天使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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